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间有何限制规定

黔南律师事务所 2991

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时间的人身限制规定是:当事人应当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损害诉人身损害赔偿包括误工费、赔偿医疗费等费用。起定

一、何限人身损害赔偿的制规起诉时间有何限制规定

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一般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人身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损害诉,依照其规定。赔偿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起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何限,依照其规定。制规但是人身,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损害诉,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赔偿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在线提醒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起诉人身损害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标签:劳动纠纷